11月10日,国家体育总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,对获得2021-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进行表彰。我校体育学院荣获“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“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”是我国群众体育工作的最高奖项,每四年评选一次,是国家对基层单位在群众体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度肯定。获此殊荣标志着我校在服务地方体育事业发展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。

近年来,我校深入贯彻“一三六九”工作思路,按照“做优师范、做新工经、做特艺体”办学理念,从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高度,把体育育人摆在突出位置,构建了“学校主导、学院统筹、全员参与、产教融合、服务社会”体育工作格局。围绕广大青年学生体质健康、服务乡村基础体育教育、弘扬中华优秀体育文化、服务“双减”政策等,打造了“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”“一校一支篮球队”“民族传统体育项目”“课后体育课堂”等系列品牌活动。我校龙舟队、民族体育项目在国家级省级赛事中多次获得奖项,事迹在国家、省、市级媒体报道。我校体育工作已成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“引擎”与“桥梁”。
成绩的取得,源于我校始终坚定不移走应用型转型之路,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过程中,紧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不断优化课程设置,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社会服务能力培养,通过校地合作、校企联动等多种形式,将专业教学与社会服务深度融合,彰显了我校在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潜力和价值。今后,我校将以此为契机,积极发挥在人才、技术和资源方面的专业优势,加强与政府、高校、行业之间的合作,构建“产学研用”一体化育人模式,为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,为邢台市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贡献更多邢台学院智慧和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