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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“寻找身边最美教师”活动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05-04

各院系、各部门:

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践行“两学一做”,将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推向深入,以先进典型引领校风,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按照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《关于印发“最美邢台人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精神和《邢台市教育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“寻找身边最美教师”活动。现将活动有关事宜如下:

  
一、活动目的

  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,以立德树人为核心,通过深入寻找、发掘、宣传、学习身边的优秀教师,努力建设一支“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师德高尚、敬业乐教”的教师队伍,积极引导我校教师践行习总书记对广大教师提出的“四有”要求,帮助教师立树人之志、行笃学之风,展示我校教师师德高尚、开拓创新、锐意进取的教师风采。

  
二、活动对象

  我校所有教职员工,重点关注一线教师、专职辅导员。

  
三、时间安排

  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:

  第一阶段(即日起——5月底):各院系、各部门对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推荐活动进行宣传,通过师德征文,师德论坛、微信、微博、橱窗、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;组织开展本院系、本部门“最美教师”先进事迹征集、评选,评选本院系、本部门“最美教师”。

  第二阶段(6月份)评审推荐:各院系、各部门通过评选,推荐1-2名“最美教师”候选人报学校。学校组织教务处、团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,评选出我校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,由学校党委颁发荣誉证书,进行表彰,并按要求推荐参评邢台市 “最美教师”。

  第三阶段(9—12月份):宣传“最美教师”先进事迹.

  
四、评选标准

  (一)参评人员的事迹要典型,有代表性,能充分展现新时期“有大爱”“有思想”“有方法”的教师新形象,展示开拓创新、锐意进取的当代教师风采。

  (二)参评人员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,且教学成绩突出、教学业务精湛、师德师风优良。

  (三)各院系、各部门推荐人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,夸大拔高等现象。

  五、活动安排

  (一)各院系、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,发现和推选本院系、本部门的最美教师,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各项活动,以多种形式展示教师风采。各院系、各部门可根据本院系、本部门实际情况,自行设计相关活动。

  (二) 校园网、《邢台学院报》等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。

  
六、具体要求

  (一)各院系、各部门要将“最美教师”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开展“两学一做”活动的重要内容,高度重视,明确专人负责,广泛发动,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,确保活动的覆盖面。

  (二)各院系、各部门在评选推荐活动中要做到“两个结合”。一是评选与宣传相结合。要对评选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推荐上报“最美教师”人选,广泛开展宣传活动,通过宣传引导广大教师,特别是青年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、营造树师德、铸师魂、正师风的良好氛围。二是评选与学习相结合。要把评选、推荐的“最美教师”作为学习的榜样,组织教师开展讨论和学习,引导教师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,自觉增强师德修养,牢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。

  (三)各院系、各部门上报人选需按要求报送个人简介(400字以内,word格式),事迹材料(3500字以内,第三人称,word格式),《邢台学院第二届“最美教师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)纸质,电子版各一份,推荐人选6月1日前报宣传部。联系电话:3650612,邮箱:
xcb3650612@163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邢台学院宣传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5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