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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6年度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08-18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  根据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《关于组织2016年度政工高、中级职务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及市政研会相关要求,现将我校2016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人员资格条件

(一)按照上级要求,报名人员范围的规定为:“在全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中,专职从事党的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(指党委的负责人、组、宣、人事、党办、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,专职党总支、党支部书记和编制在行政序列的宣传、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);工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(指工会的负责人、宣教、组织、研究、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);共青团、妇联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;保卫、信访、计划生育、人民武装、老干部、学生工作等部门的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干部(专职保卫干部中,负责治安防范的人员;专职信访干部中,负责信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处理人民来信来访,解决实际问题的人员;专职计划生育工作干部中,面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,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,专职武装干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;专职老干部工作人员中,做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的人员;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中,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)。”上述人员符合评定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
(二)报名人员务必按条件、标准申报,不符合管理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(三)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岗位条件:参评正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要聘用在管理岗位6级以上岗位;参评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要聘用在管理8级以上岗位;参评中级政工师专业职务的要聘用在管理9级以上岗位。

二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6826下午18:00前。

三、考试时间和地点

2016924(星期六)9301130,全省统一考试,邢台考点待定(另行通知)。

四、考试复习范围: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、党章及时事政治理论等。

五、合格证有效期限:考试合格后,由省颁发考试合格证,并作为2016年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申报的必备条件。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:60分——70分,当年有效;71分——90分,两年内有效;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。

六、需提交材料:

1.《2016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》。

2.报名及考务费每人75元。

32张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(背面书写单位姓名)。

报送地点:主楼1406室,同时将《2016年河北省政工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》电子版发送至“唐军书办公自动化邮箱”, 联系电话:3650612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宣传部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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